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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5-31   阅读量:2792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为纪念《保密法》实施17周年,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保密法制观念,经研究决定,从5月中旬-6月中旬在全院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年,要深入宣传贯彻保密法律、法规,做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宣传工作,通过保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为保密普法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组织好学习教育,保证此次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形式多样,搞好保密宣传教育。各单位在宣传形式和教育手段上注重创新,搞出特色。充分利用橱窗、标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和保密工作的先进典型、反面案例开展教育,提高保密宣传教育的效果。


围绕学院《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⑴ 关于实施《保密法》依法治密的若干规定(第6页);⑵ 关于印发《石家庄铁道学院机关确定秘密事项和内部事项对照表》的通知(第21页);⑶ 科学技术保密实施细则(第41页);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51页);⑸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58页);⑹ 国家保密期限的规定(第87页)。


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学院迎评促建工作和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好《石家庄铁道学院计算机互联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石院密〔2004116号)。同时要加强和不断完善各类考试、科技论文、科研项目的保密工作。


三、为配合活动的开展,将统一出题,组织进行一次保密知识答题。各级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保密法律法规知识,认真答题,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我们将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中共石家庄铁道学院保密委员会


〇〇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