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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1088vip研究生科研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
发布日期:2024-04-11 阅读量:2830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研活动,依据《太阳集团1088vip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办法(修订)》,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科研奖学金参评范围、奖励标准、覆盖率、参评条件、申请资格等要求按《太阳集团1088vip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办法(修订)》和研究生学院当年下发的科研奖学金评选通知执行。
2.申请一等科研奖学金涉及国家发明专利时,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3.一等科研奖学金按照本细则科研业绩计分办法计分,从高到低排序,取至限定名额,不足的不予补齐,超过限定名额的直接认定为二等科研奖学金;二等科研奖学金根据本细则科研业绩计分办法计分,从高到低排序,取至限定名额,三等科研奖学金从高到低排序,取至限定名额,不足的不予补齐。
4.所取得的分值相同无法确定排序时,按照课程规格化加权平均成绩(平均成绩计算办法参见“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排序。
5.研究生取得的科研成果、所参加的科研课题或科研活动,必须与所属专业紧密相关,且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为太阳集团1088vip或太阳集团1088vip科研建设平台。
6.学术期刊分级按照《太阳集团1088vip学术期刊分级办法(铁大科技〔2024〕5 号)》执行,《太阳集团1088vip学报》按照B3级期刊认定和计分。
7.重点突出科研成果的代表性和创新性,实行代表作评价;每个参评人限提供8项成果且某一类型成果不超过4项。
8.弄虚作假被查实者,取消科研奖学金参评资格。
9.严格组织,认真核实材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科研业绩计分办法
科研业绩计分包括学术论文、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科研课题(科研奖励、著作)、科技竞赛(含学习竞赛)和学科竞赛等创新活动、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等五类成果,各类型成果得分求和计入总分。
(一)学术论文
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并正式见刊的论文(增刊不计入)计分如下表1(参编论文计分可计1项,取最高分,第二名系数为0.5,第三名系数为0.2,第四名及以后系数为0.1):
表1 按论文级别计分标准
论文级别 | 特级 | A1 | A2 | A3 | B1 | B2 | B3 | C |
计分标准 | 60 | 25 | 20 | 15 | 10 | 8 | 5 | 1 |
SCI、EI检索收录论文需有检索证明(检索页截屏也可)。
(二)专利与软件著作权
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获得专利与软件著作权计分如下(参加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计分可计1项,取最高分,排序以证书为准,第二名系数为0.5,第三名系数为0.2,第四名及以后系数为0.1):
发明专利10分,其它类型专利2分,软件著作权1分。(专利权人署名必须是太阳集团1088vip)
(三)科研课题、科研奖励、著作
1.在读期间参加科研课题计分:
(1)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等纵向科研课题分别计16分、12分、8分、4分(纵向课题指导性计划按50%计分),主持横向课题计8分;纵向科研课题必需结题或经过鉴定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横向课题必需经过第三方评价,以评价证书、结题报告或鉴定成果证书排序计分,第二名系数为0.9,第三名系数为0.8,依次递减,最小系数为0.1;参与科研课题计分只计1项,取最高分;
(2)主持省级、校级、院级研究生基金项目(含研究生实践基地资助项目、创新资助项目等)分别计8分、5分、2分。参与省级、校级、院级研究生基金项目(含研究生实践基地资助项目、创新资助项目等)分别计0.3分、0.2分、0.1分,计分只计1项,取最高分。
2.在读期间获得科研奖励(发明奖励、自然科学奖励、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计分如下:
(1)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6分,三等奖12分,优秀奖10分;
(2)省部级一等奖16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8分,优秀奖6分;
(3)厅局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2分;
(4)校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排序以证书为准,计分系数为第一名系数为1,第二名系数为0.9,第三名系数为0.8,依次递减,最小系数为0.1。参与获得科研奖励计分只计1项,取最高分;同名奖励只计1次最高分。
全国一级学会协会奖励级别按厅局级认定,省级学会协会奖励级别按校级认定;对于各级学会协会奖励为特等奖均按一等奖计分。
各级学会协会是指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且在民政部门注册并正常运行的社会团体。(下面各级学会协会均按此条解读)
3.在读期间出版著作计分如下:
(1)在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出版的专著计20分、编著计15分;
(2)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15分、编著计10分;译著计10分。
计分系数第一名系数为1,第二名系数为0.5,第三名系数为0.2,第四名及以后系数为0.1,计分只计1项,取最高分。
(四)科技竞赛(含学习竞赛)和学科竞赛等创新活动
参加科技竞赛等创新活动获奖计分具体如下:
1.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4分;
2.省部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2分;
3.厅局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4.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1分。
所有鼓励奖与优秀奖计分对应一致,同名奖励只计1次最高分。
各级学会、协会主办的科技创新活动奖励级别由评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定。
全国一级学会协会主办的科技创新活动奖励级别按厅局级认定,全国一级学会协会的分会、省级学会协会主办科技创新活动奖励级别按校级认定;对于各级学会协会奖励为特等奖均按一等奖计分。
参加985高校举办的夏令营活动,凭有效证明1次计1分;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学术论坛获得论文优秀奖,凭证书1次计1分(不含论文计分),论文必须是学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五)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计分办法:
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作报告12分/次;
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分会场作报告8分/次;
在其他正规组织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作报告3分/次;
参加研究生院和太阳集团1088vip组织的学术讲座作报告一次0.5分,总计不超过1分。
该类型成果需要提供会议通知、会议秩序册(或会议报告目录)、现场作报告时照片等佐证材料。
(六)上述未计及的其它科研活动或成果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提交佐证材料认定,酌情计分;每个参评人提该情况成果限2项。
三、评选办法及流程
1.研究生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评审领导小组核实申报材料;
3.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并排序;
4.评审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5.公示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接受申诉并裁决;
6.上报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推荐名单。
四、评审领导小组组成
由学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太阳集团1088vip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太阳集团1088vip太阳集团1088vip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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