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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通知及考试安排

发布日期:2011-06-09   阅读量:1369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通知及考试安排

各学院、系:

太阳集团1088vip2011春考试周教师监考分工安排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正常考试).xls

重修延长考试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xls

重修延长安排(重修学生名单及考试安排).xls

                  

 

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第17、18周为期末考试周,自2011年6月13日~2011年6月24日;未列在期末考试周的课程要求在第16周(6月12日)前安排考试,为统筹安排,避免发生教室使用冲突,请务必提前一周与教务处联系协商安排考试教室。
2、期末考试课程、时间和教室安排见《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3、考试周考试时间为上午8:30开始,下午3:00开始,监考教师领取、交回试卷地点在所监考教学楼一楼大厅;课程所在单位提前20分钟将试卷运至指定地点发放,主监考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副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到指定考场,检查学生证件。
4、每个标准考场安排主副监考共2人,具体安排见《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请各单位务必落实监考教师按时到位。
5、各单位要确保试卷的印刷质量和数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考试过程要严密组织,保证监考教师的按时到岗,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6、各单位在考前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认真学习《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考试规定和要求,尽量杜绝违纪和作弊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全部考生必须携带统一制作的新版考试证参加考试,重修生还需带好重修证,延长学制的学生须带身份证,不按要求携带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考场内要求学生按学号自然顺序就座后,监考教师调整其座次,对不按要求就座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停止其考试;对单独安排的重修、延长学制考场,考生按照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
8开考前请监考教师认真清理学生携带的物品,集中放置,并要求学生关闭手机。
9、课程考试结束后要求在3日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成绩,人数较多的联考课可延长在7日内上报成绩。
10、考试完毕后,做好考试试卷的存档和归档工作,本学期考试存档试卷在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完成后交教务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