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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祖国·我”新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11   阅读量:2227

关于开展“祖国·我”新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团委、团总支:

2008年,是让我们永远铭记的一年。这一年,地震废墟之中挺起的是中国人不屈的脊梁;这一年,北京奥运之时燃烧的是中国人不灭的激情。为了弘扬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大学生的责任教育,院团委决定举办“祖国·我”新生演讲比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演讲主题

祖国·我

二、时间安排

1、由各团委、团总支组织学生报名,并于91214301800将报名表(含选手姓名、性别、系别、班级、演讲题目及联系方式)报到学生会办公室(青春苑301)。

2、预赛时间:916 1800          地点:青春苑多功能厅

   决赛时间:919 1900          地点:大礼堂

三、参赛办法

 1、各分院(系)按照要求自行组织选拔赛,土木、机械、经管、交通报3人,其他分院、系报2人。

2、本次演讲比赛分预赛、决赛两阶段。预赛只进行主题演讲,决赛分主题演讲和诗歌朗诵两个环节。预赛演讲时间每人4分钟;决赛时间8分钟,其中主题演讲时间为6分钟,诗歌朗诵2分钟,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

3、预赛阶段将选择12人进入决赛。

四、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相关事项

1、主题演讲要求:题目自拟,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内容健康向上。要紧密联系生活实际,联系身边所见所闻,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有感而发,切忌空谈。

2、参赛选手普通话标准流利,吐字清晰,饱含感情,表情自然大方,仪表朴素端庄。

3、参赛选手于91214301800到学生会办公室抽签。

4、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希望各团委、团总支积极组织,认真准备,争取佳绩。

 

院学生处             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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